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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技術協議與請購文件共同作為商務合同的技術附件,在各方簽字后與商務合同同時生效,與商務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賣方對所提供的中間體原料加工項目中上述4臺離心風機的設計、制造、質量、技術規格、文件圖紙資料、技術服務、出廠驗收、包裝運輸、到貨開箱驗收、安裝、現場測試、設備初次投運等各個環節負有完全責任。采用技術需經買方和設計方確認、協調,使之采用成熟、可靠、先進的技術和設備。買方和設計方在技術協議上的簽字并不意味著對賣方責任的解除。
1.4賣方承諾
1.4.1本協議中賣方所提供的設備、材料是能夠滿足設計、安裝、調試、正常生產、安全生產、緊急停車、事故處理、便于檢修維護、達標生產及性能考核和驗收要求的、全新的、性能優良的設備,并能滿足請購文件全部要求。
1.4.2賣方對所提供的產品的工藝設計及其材料、制造等負全責。
1.4.3賣方對買方要求的標準、規范、數據表、合同的技術部分及本技術協議的任何偏離均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買方和設計方澄清,并經買方和設計方確認后方能生效。因為設備選型與設計請購文件的要求出現偏離的一切問題由賣方負全責。
1.6.4賣方應根據設計方提供的設計條件,提供離心風機的設計方案,所采用的方案必須滿足設計條件并得到設計方和買方的確認。
1.6.5賣方將接受買方的協調,及時提交買方及設計方要求的圖紙和資料,滿足設計及工程的需要。
1.4.6賣方應向買方、設計方提供供審查的圖紙和資料,賣方應對其所提供的離心風機承擔全部合同責任。
1.4.7賣方應按照買方、設計方要求的標準、規范、數據表及本技術協議對離心風機承擔全部合同責任。
1.4.8買方提出供貨范圍、技術規格等要求,作為成熟的供應商,賣方完全理解買方的要求以滿足買方開工、正常生產、停車、檢修的要求為基準。
1.5除本技術協議外,還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
1.6本技術協議、數據表與有關的標準、規范中的要求相沖突時,按其中最嚴格者執行,或在制造前以書面形式請設計方確認。
1.7所有參數應采用國際單位制(SI),溫度采用攝氏度。
1.8買方可參加或放棄賣方供貨部分的檢驗和試驗,但均不免除賣方的任何合同責任。
1.9買方的數據表參見所附的離心風機請購文件。詳細的完善后數據表應由賣方在報價時提供,合同談判時經買方、設計方與賣方充分協商確定,作為合同技術附件的一部分。
1.10請購文件作為本技術協議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買方和設計方對賣方提供的產品及相關技術資料、產品應用過程數據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賣方書面許可,不得將上述產品的樣品及相關技術資料透露給其它方或對外發表。
1.1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重大事項需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有需要,三方簽訂補充協議。
2.1 材料標準
擇優選擇國標、行業標準,對從國外引進的材料按國際標準或引進國標準。
2.2 通風機標準規范
API673-2014 石油、化工及氣體工業用離心風機
JB/T7258-2006 一般用途的離心式鼓風機
SH/T 3170-2011 石油化工離心風機工程技術規范
GB/T10178-2006 通風機現場試驗
JB/T9101-2014 通風機轉子平衡
GB/T1236-2006 工業通風機用標準化風道進行性能試驗
JB/T6444-2004 風機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JB/T6886-2010 通風機涂裝技術條件
JB/T8689-2014 通風機振動檢測及其限值
JB/T8690-2014 通風機噪聲限值
JB/T10213-2014 通風機焊接質量檢驗技術條件
2.3 電動機
GB755-2008 旋轉電機定額和性能
GB3836.1-2010 爆炸性環境第 1 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2-2010 爆炸性環境第 2 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2010 爆炸性環境第 3 部分: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2010 爆炸性環境第 4 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50058-2014 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18613-2012 中小型異步三相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