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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適且于判定建筑材料是否具有燃燒性,凡是經過燃燒爐試驗合格并能通過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的材料均可定為難燃性建筑材料。
二、符合標準:
GB/T 8625-2005標準要求。
三、設備使用條件
地面平整,通風良好,不含易燃、易爆、腐蝕性氣體和粉塵。
附近沒有強電磁輻射源。
設備周圍留有適當的維護空間。
溫度:25℃~35℃。
AC220V/50HZ
電壓允許波動范圍:220V±10%。
頻率允許波動范圍:50Hz±1%。
要求用戶在安裝現場為設備配置相應容量的空氣或動力開關,并且此開關必須是獨立供本設備使用
燃燒器:不銹鋼制作200*200*¢3.5(mm)。
燃氣流量:0~50L/MIN。
空氣流量:0~50L/MIN。
燃燒氣體:純度99.5%甲烷,或同等純度的煤氣。(客戶自備)
爐內壓力的測量:采用0.5級壓力變送器。
計時器:0~99S/min/h。
強力排風系統:本機裝有強力排風扇,當試驗完成后,啟動排風扇系統將廢氣排出室外。(另有環需要求的公司,可計設廢氣過濾裝置,以保證空氣不受廢氣的污染)
點火方式:高壓自動點火。
試驗支架:L380*W380*H1000(MM),由不銹鋼制作。 空氣穩流器:為一方框,設置于燃燒器下方。底部鋪設鐵絲網,其上鋪設玻璃纖維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