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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實踐教室建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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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實驗室配置設備清單:http://www.ecwee.cn/nd.jsp?id=47#_jcp=1
一、功能概述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以學生獲得積極的勞動體驗、形成良好素養為基本目標,以操作性學習為基本特征的課程。本標準制定了相應的勞動教室和設施、設備建設要求。課程教學提供基本實踐操作平臺和教學及操作實踐活動內容,學校可根據自身實際在此平臺上自由拓展為相應的設計與制作活動。
二、規劃要求
考慮到經費、場所和設備等因素,各地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當地職業學校的實驗、實習場所資源,也可以采取多所學校共建勞動訓練中心等形式進行建設。
(一).選址要求
比特實驗室應保證最佳建筑朝向,室內避免直射陽光,主要采光面宜位于學生座位的左側。
(二)面積標準
比特實驗室使用面積不小于71㎡,每班45人,生均不小于1.57㎡。
(三)布局規劃
1. 功能區域
比特實驗室常規分為教師授課區、學生學習區兩大功能區域,在此基礎上增加設置資料查閱區、作品(成果)和班級文化展示區、器材陳列區、教師辦公區等,以滿足不同教學模式和教育管理的需要。各區域可獨立設置,也可混合布置。
2. 布局要求
室內設備布置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 50099 中 5.1 和 5.2 的相關規定:
(1).黑板或書寫白板寬度不宜小于 3.60m,高度不應小于1. 00m,邊緣與講臺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 80m~0. 90m;表面應采用耐磨且光澤度低的材料;
(2).講臺長度應大于黑板長度,寬度不應小于0.80m,高度宜為0.20m;其兩端邊緣與黑板兩端邊緣的水平距離分別不應小于0.40m ;
(3).課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0.90m,最前排課桌的前沿與前方黑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小于2.20m,最后排課桌的后沿與前方黑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8.00m;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應設橫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課桌后沿至后墻面或固定家具的凈距不應小于1.10m;
(4).沿墻布置的課桌端部與墻面或壁柱、管道等墻面突出物的凈距不宜小于 0.15m;前排邊座座椅與黑板遠端的水平視角不應小于30°;
(5).教室內應為每個學生設置一個專用的小型儲物柜。
(四)環境
1.安全、通行及疏通:學校安全、通行及疏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 GB50099-2011中8.1和8.8的有關規定。
2.空氣質量:室內空氣質量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 GB50099-2011中9.1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T 18883-2002中4.1與4.2的相關規定。
3.采光要求:室內采光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 GB50099-2011中9.2和《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2013 的有關規定,課桌面采光系數不小于 2.0%,窗地面積比為1:5.0,窗戶宜安裝窗簾。
4.照明要求:室內照明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 GB50099-2011中9.3和《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的有關規定,課桌面維持平均照度不小300lx,課桌面照度均勻度不小于 0.7,且不應產生眩光。書寫板面維持平均照度不小于 500lx,書寫板面照度均勻度不小于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 9W/㎡,眩光值不大于19,顯色指數不小于 80。
5.噪聲控制:室內噪聲控制值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 GB50099-2011中9.4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的有關規定。
6.通風與空氣調節: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 GB50099-2011中10.1的有關規定。室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安裝吊扇時,風扇葉片距地面高度不應低2.80m。吊扇的安裝高度應確保風扇葉片在燈具出光口平面上方,安裝位置應避免影響燈具的布置。
7.熱環境:室內熱環境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熱環境條件》 GB/T 5701-2008中5.1和5.2的相關規定。
(五)基礎設施
1.墻地面:地面應采用防滑、防塵、耐磨、易清潔的材料,做好防潮處理;墻面應采用環保、防潮的材料,并預留空調管洞。
2.強電:室內電源插座與照明用電應分設不同支路。電源插座應采用安全型,電源插座數量和位置滿足教學設備配置需求。
3.弱電:室內應覆蓋無線網絡,預留網絡、廣播、有線電視端口,端口數量和位置按設計要求配置。
三、設備配置目:http://www.ecwee.cn/nd.jsp?id=47#_jc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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