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提供了全國90%左右的日用消費品、70%左右的中高檔消費品。
民營企業提供了3/4以上的生活消費服務。
民營企業承建了城鎮3/4的建筑與房屋。”
——前言
這些數據有力地表明,民營經濟是消費市場的主力軍,在滿足市場需求、推動消費升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和實施,從制度上為民營經濟在市場的全域發展提供了保障,有利于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的創新活力和增長動能。
自創立伊始,萬向集團便緊密圍繞市場需求開發和生產產品。七十年代,生產犁刀、鐵耙、鋤頭和農機配件,滿足當地農民生產需要,并逐步拓展到軸承、失蠟鑄鋼、噴油嘴等工業配件與機械部件,形成“多角經營”格局;改革開放掀起經濟建設的熱潮,基于對經濟形勢的判斷,調整產品結構,專攻市場緊缺的進口汽車萬向節,產品不僅暢銷國內市場,還出口到有“汽車王國”之稱的美國;九十年代,依托技術積累延伸產業鏈,發展傳動軸、等速驅動軸、輪轂單元與軸承、減震器與制動器等相關產業,實現生產專業化、產品系列化、供貨模塊化,推動汽車消費市場提質擴容。新世紀以來,順應環保與綠色發展趨勢,向清潔能源轉型,前瞻布局電池、電動車等領域,催生了新能源車等新興消費產品,拓展了汽車消費市場,帶動了相關產業鏈,還建設了一批風力發電、天然氣發電、光伏發電項目,推動能源消費結構的優化升級,形成了機械工業和清潔能源的動行智控產業格局。56年來,萬向憑借敏銳的市場洞察、快速的市場反應、超前的戰略布局,始終走在市場前列,通過持續的科技創新和嚴格的質量管理,創造優質產品和服務,先后獲評省優、部優、國優,并摘得“世界名牌”的桂冠,推動了行業進步,實現了企業發展。
這些突破性發展的背后,也屢次面臨著諸如項目審批中資質認證的“玻璃門”、參與重大基建時資本準入的“彈簧門”等隱性壁壘。如今,《民營經濟促進法》確立負面清單制度,將準入標準從“允許才可進”轉變為“非禁即可入”,為民營經濟發展開辟了廣闊空間,讓民營企業能夠依法平等進入更多市場領域。比如核電領域,因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能源安全,一直以來主要由中央企業投資和運營,萬向參股投資了浙江金七門等核電項目,現在新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將來有望拓展業務,實現更大發展;這部法的實施也為能源新模式突破應用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們可以在源網荷儲一體化、智能微電網等領域更好的發揮民企優勢;另外,萬向做了很多年的風電、氣電、光伏項目,過去民企在獲取這類項目的過程中,會面對隱性的準入壁壘,現在有了法律保障,心里更有底了。
總之,《民營經濟促進法》打破市場壁壘,保護公平競爭,過去許多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或者雖經努力進入了,但實際推進仍受限制的領域,現在有機會參與,可以做得更好更踏實。這也要求我們民營企業,必須不斷提升素質,為市場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在法制護航下創造消費新價值,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