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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J-SJP-M-LA1705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已停產,由J-SJP-M-TX3140手動報警按鈕代替。
J-SJP-M-LA1705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以下簡稱報警按鈕),結構美觀大方,安裝接線方便牢靠。當人工確認發生火災后,按下報警按鈕上的按片,即可向控制器發出報警信號,控制器接收到報警信號后,將顯示出報警按鈕的編碼信息并發出報警聲響,將消防電話分機插入電話插孔即可與電話主機通訊。本產品適用于賓館、飯店、機房、銀行、商場、倉庫、博物館、圖書館、辦公樓以及空氣濕度大等環境惡劣的場所。
(1) 內置產品的ID碼
(2) 軟硬件多級濾波,提高了報警按鈕的抗干擾能力,對電磁干擾有良好的抑制能力
(3) 按片按下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手動復位
(4) 按下報警按鈕按片,可由報警按鈕提供獨立輸出觸點,可直接控制其它外部設備
(5) 地址碼為電子編碼,可現場改寫
(6) PCB板全密封防護工藝
(1) 工作電壓:
總線15~28V脈沖電壓
(2) 工作電流:
1)總線靜態電流:≤0.5mA
2)總線報警電流:≤2.3mA
(3) 輸出容量:額定DC30V/100mA無源輸出觸點信號,接觸電阻≤100m
(4) 啟動零件型式:可重復使用型
(5) 啟動方式:人工按下按片
(6) 復位方式:用專用鑰匙復位
(7) 狀態指示:
1)火警燈,紅色,正常巡檢時周期性閃亮,報警后常亮,故障時燈滅或無規律閃亮
2)電話燈,紅色,約6s閃亮一次
(8) 線制:與控制器采用無極性二總線制連接,與消防系統采用無極性二線制連接
(9) 編碼方式: 電子編碼,編碼范圍(1~242)
(10) 使用環境: 戶內,溫度-10℃~50℃ ,相對濕度≤95%RH,不凝露
(11) 殼體材料和顏色:ABS,紅色
(12) 外殼防護等級:IP43
(13) 重量:約95g(含底座)
(14) 外形尺寸:90mm×90mm×33mm
(15) 安裝孔距:60mm
(16) 執行標準:GB 19880-2005、GB 16806-2006
(1) 報警按鈕的外形示意圖如圖表15
(2) 工作原理
本報警按鈕采用按壓報警方式,通過機械結構進行自鎖,可減少人為誤觸發現象。報警按鈕內置單片機,完成報警檢測及與控制器通訊功能。按下報警按鈕按片,可由報警按鈕提供獨立輸出觸點,用來聯動現場外部設備(如聲光警報器、警鈴、門燈等)。
警告:安裝設備之前,必須切斷回路的電源并確認全部底殼已安裝牢靠且每一個底殼的連接線極性準確無誤。
(1) 安裝方法:
本報警按鈕底座與上蓋之間采用插接方式,將底座固定在86H50型預埋盒上(見圖16),接好線后再將報警按鈕插接在底座上,底座安裝時應注意方向,底座上標有安裝方向標志(如圖17 所示)。
(2) 接線方法如圖17:
Z1、Z2:與報警控制器信號總線連接,無極性。
NO、COM:額定DC30V/100mA無源輸出端子,當報警按鈕按下時,輸出觸點閉合信號,可直接控制外部設備。
TL1、TL2:與消防電話系統連接,無極性。
(3) 布線要求: 總線(Z1、Z2)采用RVS-2×1.0 mm2或1.5 mm2線;觸點線(NO、COM)采用RVS-2×1.0 mm2或1.5 mm2線;消防電話線(TL1、TL2)采用RVVP屏蔽線,截面積≥1.0mm2。穿金屬管(線槽)或阻燃PVC管敷設。
警告:待全部設備都安裝完畢后再接通電源。
(1)報警按鈕在進行測試之前,應通知有關管理部門,系統將進行維護,會因此而臨時停止工作。同時應切斷將進行維護的區域或系統的邏輯控制功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報警聯動。
(2)按下報警按鈕按片,報警按鈕紅色火警指示燈應點亮,控制器應顯示該報警按鈕地址。將電話分機插入報警按鈕插孔中,電話分機向電話主機發出呼叫,電話主機接通后應通話正常。
(3)測試結束后,用復位鑰匙使報警按鈕復位,并通知有關管理部門系統恢復正常。
(4)在測試過程中不合格的報警按鈕檢驗其連接線是否正常,然后再進行測試,如仍不能通過測試,則應返回維修。
編碼操作:利用本公司的手持編碼器LA1930進行現場編碼,編碼時將編碼器的兩個夾子分別與總線兩端子相連接,輸入要寫入的地址碼(地址碼范圍必須是:1-242,同一回路的地址碼唯一),按下“寫碼”鍵,如果編碼成功,在發送完地址碼后,編碼器的數碼管上將會顯示所寫入的地址號,如果編碼失敗,編碼器在發送完地址碼后,數碼管上會顯示“FAL”以提示編碼失敗。
編碼的詳細步驟和方法請參見《LA1930手持編碼器使用說明書》。
設備運輸、搬運、儲存均須在包裝狀態下進行,裝卸過程要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損壞。儲存環境應保持通風、干燥,切忌露天存放。
(1) 如果報警按扭在長期運作后報故障,應首先檢查報警器按鈕受到損壞,或是否安裝位置有了不應有的變化,然后再考慮報警按鈕的其他故障。
(2) 本產品為消防產品,使用中必須嚴格執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運行記錄。
(3) 每隔半年應對報警按鈕進行一次報警功能測試。
(4) 報警按鈕的專用復位工具應有專人進行保管和使用,由于非專用人員進行誤操作而造成的損失,我公司概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