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范要求,用人單位需對放射工作場所開展驗收檢測和年度狀態檢測工作。
2、工作目的
(1)掌握放射性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以及放射水平;
(2)驗證工作場所采用的防護設施是否有效運行。
(3)驗證建設單位使用射線裝置各參數是否正常。
(4)為審管部門提供監管依據。
3、開展工作時間要求
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后的設備進行驗收檢測;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年度狀態檢測。
4、工作流程
詳見圖:
放射防護檢測工作流程圖
5、完成周期
整體服務周期約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