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北斗公司水溶肥標準:到2010年底,我國只發布了4個針對水溶肥產品的標準,分別是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但是,現在的水溶肥產品品種已經相當多了,都還沒有來得及制定相關標準。《大量元素水溶肥標準》中沒有對液體水溶肥產品詳細地規定其外觀指標,特別是對液體水溶肥產品的均勻性沒有提出詳細的標準。目前市場上的很多液體水溶肥都出現沉積、分層等問題,雖然高濃度的液體水溶肥產品出現沉積分層是正常的,但是必須要在一定的比例之內才不影響產品和使用。而現行的標準沒有規定沉積分層的比例,就容易使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目前已有的一些水溶肥產品標準有些指標不合理,讓企業有點無所適從。比如氮、磷、鉀總含量為50%的水溶肥中微量元素的規定。目前的標準中對這一產品包含的微量元素有不同的要求,既有要求達到0.5%的,還有要求達到1%的?!捌鋵嵲?0%的氮磷鉀含量的水溶肥中加入1%的微量元素是很危險的,有可能導致作物中毒。但若企業生產的這類水溶肥微量元素含量不夠便達不到標準,會被當作不合格產品查處。所以企業很無奈?!边@個1%只是現行水溶肥標準中讓企業困惑的指標之一?,F行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沒有設定控制水不溶物的細度的數據,只籠統定了一個不大于5%的數字。而且現行標準中水不溶物不大于5%的這個指標也偏寬,導致很多標稱水溶肥的產品實際上不能應用于滴灌設備進行施肥。例如北方水質硬度高肥料中的磷就容易與水中的鈣鎂反應產生沉淀而堵滴頭。:“目前業內對現有標準的指標爭議性最大的是水不溶物含量的問題。水溶肥的最大特點是可以迅速溶于水,并且能用于滴灌、噴灌設備。而現有的標準規定水不溶物含量要求≤5%,以這個標準生產出來的水溶肥根本無法用于滴灌設備施肥?!眹覙藴蕬鶕糜诓煌O施的產品分別確定水不溶物的希臘度的標準:水不溶物小于0.1%的可以用于滴灌系統,水不溶物小于0.5%的可以用于噴灌系統,水不溶物小于5%的只可以用于沖施、淋施、澆施等。同時,強制要求生產企業在肥料包裝上注明水不溶物的含量,從而方便用戶選擇,而可以杜絕以假亂真的情況出現。
水溶肥與其他化肥區別:水溶肥與普通化肥最大的區別之一在于施肥方式不同。不管是用于滴灌施肥還是用于噴灌施肥,其產品都必須與相關的施肥設施嚴格配套才能發揮最大作用。因此,國內的水溶肥標準不但要約束產品質量、性能,還要有相關標準來促使產品與施肥設施的配套。但目前并沒有這樣的標準。而現行這些標準當初主是針對葉面肥而言的,但目前水溶肥的使用范圍已經大大擴展,更多的是用于滴灌施肥、噴灌施肥。很多標稱水溶性的肥料實際上是不能應用于滴灌設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