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金豐沖床規格篇
1.名稱:直軸式強力鋼架開式壓力機
2.系列號:OCP25/35/45/60/80/110/160/200/260
3.加工范圍:A.適用于金屬之沖剪、彎曲、引申以及壓縮成形等加工。
B.不適用于鑄鐵、木材、玻璃以及陶瓷等脆性材料或鎂合金等易燃材料之加工
4.金豐沖床能力三要素:以沖壓機械加工作業時,請注意加壓能力、扭矩、及工作能力,
不要超過機械規格。在超過機械規格下進行作業,不只會傷及沖壓
機械,有時會增大對人體的危險度。
5.公稱能力:所謂加壓能力,是指沖床機構上能安全承受的能力發生位置以下的容許最大
加壓能力,但是作業荷重要考慮材料的硬度、抗拉強度之不均一、模具的潤
滑狀態或磨耗的變化,而對加壓能力給予一些余裕,尤其在沖壓作業中,會
有因貫穿而產生沖擊荷重的沖斷加工時,其沖斷加工壓力必須要在加壓能力
的下記限制以下:
沖斷能力限制:OCP(S、H)公稱能力的70%
OCP(V) 公稱能力的60%
超過此等值,則滑塊連結部及技機器會受到損傷,另外加壓能力是以臺盤中央
67%面積承受等分布負荷而計算的,因此請避免在小面積承受較大負荷的集中
荷重,或荷重的合力偏移的偏心荷重。
6.扭矩能力:指產生公稱能力處,至下死點間之距離,鈕矩能力是表示,于能力發生點,
產生壓力能力所必須之扭矩能力
7.工作能力:指一次的加工所釋放出最大能量。工作能力與行程數成平方正比,即行程數
越高,沖床蓄聚能量越大,相當可釋放之能量也越大。
金豐沖床的具體規格表和技術參數請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