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對回轉窯各窯墩的相對垂直沉降是允許的、但該設備不允許基礎出現傾斜沉降,因為設備本身對傾斜沉降很難進行處理
⑴當各窯墩的垂直沉降差超過3mm時,就應對相關支承裝置的托輪位置進行調整,調整時應注意兩托輪中心與輪帶中心夾角應滿足60°±2°的要求。
⑶窯頭檔窯墩及窯尾檔窯墩與其相應的冷卻機(或窯頭罩)、窯尾設備基礎的沉降差超過25mm是不允許的。如果以超過或已經對密封產生影響,則必須對有關部件進行處理,以達到滿意為止。
在每個窯墩的側面已安裝了標高測點,并在設備安裝時已對這些點的標高進行了測量和記錄,它是窯墩沉降測量的基準。從回轉窯的安裝開始,分階段的對這些點的標高變化進行觀察和測量:
⑴從設備安裝到試運轉的這段時間內,窯墩基礎可能最大15mm的垂直沉降,所以試運轉前需對基礎下沉量進行測量,并根據測量結果對支承裝置托輪的位置進行檢查,以使窯筒體中心線恢復到設計位置;
⑵在回轉窯運轉初期的6個月以后,窯墩基礎還可能有大5mm的沉降,所以在這期間應經常對窯墩基礎沉降進行測量;
⑶在回轉窯運轉6個月以后,窯墩基礎還可能每年1mm的沉降,所以必要時亦對基礎沉降進行測量。
⑴電動機
a、電動機的運行情況,電流是否在規定值內,如突然增大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b、檢查有無震動,不正常響聲及異氣味;
c、檢查地腳螺栓是否松動現象;
⑵減速器
a、檢查運轉是否平穩,齒輪嚙合聲音是否正常;
b、檢查有無振動及漏油現象;
c、若配備冷卻盤管、需檢查冷卻效果是否良好;
d、停窯時,根據需要可以打開上蓋視控門,檢查齒輪有無點蝕,磨粒磨損等不良現象;
⑶聯軸器
a、檢查聯接螺栓有無松動,組合聯軸器的夾層板是否有不允許的變形,
b、檢查有無擺動現象;
⑷傳動大、小齒輪及軸承
a、檢查齒輪傳動裝置運轉是否平穩,有無敲擊聲;
b、檢查大、小齒輪齒面接觸斑點,沿齒高不少于40%,沿齒長不小于50%;
c、大齒輪的徑向、軸向擺動情況;
d、帶油輪的轉動是否靈活,齒面油量是否充足,油的粘度是否適合,有無不正常冒煙現象;
e、檢查傳動軸承溫升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有效,有否漏油和不正?,F象;
f、傳動裝置地腳螺栓及其它聯接螺栓有無松動,是否產生振動或擺動;
如果你想購買該產品請給我打電話:0371-6777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