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關于不同產(chǎn)品含鄰苯二甲酸酯的加州65和解協(xié)議達成。部分協(xié)議允許提供加州65提案警告標簽作為替代方案。
加州65提案(Prop 65),即《1986安全飲用水與有毒物質法案》,是一項于1986年經(jīng)加州居民投票通過的提案。該項提案要求加州建立一份已知具有致癌、致先天畸形或生殖毒性危害的化學物質清單。加州65提案清單于1987年發(fā)布,現(xiàn)已涵蓋了約900種化學物質。
加州65提案對在加州經(jīng)營的公司有一項重要的規(guī)定,即在知情并有意將任何人暴露于清單提及的化學物質之前,必須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該規(guī)定在化學品列入清單12個月后生效。除非獲得豁免,否則當某種化學物質被列入清單時,各大公司可獲得12個月的過渡期。
在清單中,加州已知六種鄰苯二甲酸酯可致癌、致先天畸形和其他生殖毒性危害或者同時具有這幾種毒性。這六種鄰苯二甲酸酯是:
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DEHP,CAS號117-81-7)——1988年被列入
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CAS號85-68-7),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CAS號84-74-2),鄰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CAS號84-75-3)——三種物質均于2005年被列入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CAS號68515-49-1和26761-40-0)——1988年被列入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2013年被列入
目前已就多種產(chǎn)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達成多項加州65和解協(xié)議。這些產(chǎn)品包括配件、包袋、寵物用品、運動和休閑用品,文具和辦公用品,玩具以及其他家居用品。
協(xié)議的重點總結于表1中。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產(chǎn)品并未違反所有受管制的鄰苯二甲酸酯含量的規(guī)定,但協(xié)議的相關方同意對加州65提案中的所有(六種)鄰苯二甲酸酯在產(chǎn)品中的含量做出調整。部分決議允許加州65警告作為調整要求的可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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