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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執行董事已發出正式的官方確認文件,可以實施和執行此項符合性評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蓋的管制產品都必須要進行檢查,產品需符合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和其他認可標準,在此基礎上出具產品符合性*書(COC) 。
該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開始。符合性*書(COC)是確保貨物順利清關的必要文件,此*書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坦桑尼亞技術規定和國家、地區和國際標準。如果無法提交由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性*書,可導致清關延誤或者罰款甚至貨品被退回出口國。
現在出口到坦桑尼亞的貨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請COC, 貨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達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關的,否則有可能導致客戶不能順利清關。
a.出口商提交認證申請表(RFC)
b.PVoC國家辦公室審核認證申請表/認證文件
c.PVoC國家辦公室委派*定檢驗員執行現場檢驗
d.執行大貨抽樣測試
e.PVoC國家辦公室簽發*終符合性證明書(CoC)
坦桑尼亞COC費用以及周期:
1.驗貨和*書費為FOB*0.53%》=250USD
測試認證服務費:詳談
坦桑尼亞COC認證費用=測試報告費(不同產品不同收費)+驗貨費(按貨值)+個別機構有差旅費
2.周期預計是12-15天 (包括測試報告5-7天,提交(報告+申請表)機構審核2-3天,安排人員驗貨2-3天(也可拍照),出*書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