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臭氧發生器開機前做好準備工作。
在啟動前確認需要臭氧消毒的區域內沒有其他人在場,確認區域內所有生產設備都處于停機狀態。并且在消毒區的門上貼有“臭氧消毒,未佩戴呼吸器者請勿入內”的標志。如果確實需要短時間進入消毒區,應佩戴專用的呼吸器。
保證臭氧消毒區內所有可燃物、有機物等必須被清理,以避免燃燒、變性等危險(注:生產線無需專門進行臭氧消毒的粉狀除塵);考慮到GMP規定,在不適宜清理的情況下,建議對酒精和清潔劑等物質采取以下措施:
開關機運行情況。
設置有臭氧發生器的地區每月消毒臭氧一次,環境微生物每周監測一次。對本區域內的紫外燈,已不再使用且暫不卸除,在對本區域進行環境微生物監測一段時間后,如結果正常,再卸除。對該地區的化學熏蒸也已停止使用,但是,如果在一個月的時間里,環境微生物監測結果有上升趨勢,或超過數值,則仍然需要化學熏蒸。沒有安裝臭氧發生器的區域,仍采用原來的紫外線燈和化學熏蒸法消毒環境。掛壁臭氧發生器啟動時,先將臭氧發生器開關盒旁邊的電源開關合上,然后將開關按“開”檔即可。打開后1小時30分鐘,手動關機,并切斷電源開關;當臭氧發生器關閉后1小時,將貼有“臭氧消毒,未佩戴呼吸保護器者請勿入內”等字樣的標志撕掉,人員即可進入消毒區域工作。

移動臭氧發生器的開機工作過程如下:
接上電源,先按"氣源開",再按"臭氧開"(臭氧輸出氣壓不超過0.15MPa)。滅菌時間設置為1小時30分鐘,滅菌時間設置為H檔,滅菌時間單位設置為H檔,數值為0130;
到了預定時間,機器將自動關機;當臭氧發生器關閉1小時后,撕下貼在消毒區域內的“臭氧消毒,不帶呼吸保護器者請勿進入”的標志,工作人員即可進入消毒區域工作。
操作者在“生產操作記錄一A類清潔記錄”中記錄臭氧發生器的開關機時間。
其它說明事項。
一、臭氧發生器的連續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4小時。
三、臭氧發生器操作者必須了解臭氧MSDS的有關知識。
三、臭氧發生器應安裝在通風良好、潔凈的環境(注:當臭氧發生器打開時,不需關閉空調系統和新鮮空氣系統),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
4.使用臭氧發生器時,確保現場沒有諸如熱源、明火、易燃易爆等潛在危險。
5.使用臭氧發生器時,不要阻塞或遮蓋出風口;確保出風口前的障礙物不少于2米。
6.嚴禁將導電物體插入運行中的臭氧發生器的出風口。更多關于污水處理臭氧發生器的詳細資料請查看http://www.hczhu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