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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蚌埠市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規定,蚌埠市在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方面,推出了2項支持政策,同時對申報條件尤其是發明專利做了相應要求。
1、在國家、省獎勵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力度,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要求: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原則上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0件以上,近兩年年均發明專利申請量20件以上;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原則上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5件以上,近兩年年均發明專利申請量15件以上。申報前須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實行擇優推薦。
蚌埠市知識產權咨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2、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要求:申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原則上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5件以上,近兩年年均發明專利申請量15件以上;申報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原則上應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0件以上,近兩年年均發明專利申請量10件以上。申報前須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實行擇優推薦。
對符合知識產權獎補項目專項資金政策支持的單位,根據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在縣、區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并報送材料。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