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長豐縣重點實施產業扶貧項目提升行動、“四帶一自”深化行動、貧困村“一村一品”推進行動,大力發展草莓瓜菜、稻蝦共養、經果林等特色扶貧產業。2020年,實現具備條件的貧困戶特色種養業扶貧項目覆蓋率達80%以上;貧困村、自種自養貧困戶特色種養業持續穩定發展并保持達標水平以上;9個發展“一村一品”的貧困村主導產業產值占本村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30%。長豐縣特色種養業扶貧獎補申報條件對象是什么?詳細獎補內容是什么?
長豐縣特色種養業扶貧獎補政策解答:15855137731(微信同號),0551-65300128
長豐縣特色種養業扶貧獎補申報流程
(一)項目申報程序。嚴格按照“戶申請(參與)、村(居)申報、鄉鎮(區)審查、縣級審批、省市備案”程序,進行貧困戶特色種養業項目申報。以鄉鎮(區)為單位匯總上報縣項目主管部門備案(2020年4月底前)。
(二)項目驗收程序。貧困戶申報項目實施后,按照“兩驗收兩公示一核實一公告”程序進行項目獎補兌現,即:村初驗后公示無異議上報鄉鎮驗收,鄉鎮驗收后公示無異議上報縣級核驗,核驗后全縣公告,公告無異議后兌現獎補資金。
縣農業農村局應制定具體的申報、審查、驗收規程,確保把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長豐縣特色種養業扶貧獎補申報對象
長豐縣45個貧困村,具備特色種養業發展條件的貧困戶,帶動貧困村、貧困戶發展特色種養業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統籌兼顧縣域瓦埠湖行蓄洪區。
長豐縣特色種養業扶貧獎補內容
(一)支持貧困村主導產業發展和扶貧基地建設
1.爭創特色產業扶貧典型基地。支持圍繞主導產業發展,建設特色種養業扶貧基地。在脫貧攻堅期內,被評為省級以上特色產業扶貧典型示范基地(園區)的,一次性獎補主體10萬元;被評為市級特色產業扶貧典型示范基地(園區)的,一次性獎補主體5萬元。
2.提高產業扶貧基地管護水平。每個貧困村建成一個市級特色種養業扶貧基地,開展貧困村產業扶貧基地運營管護績效評價,依據經營狀況及帶動貧困村、貧困戶增收能力,評選出20個帶貧效益較好的產業扶貧基地,一次性獎補貧困村2萬元,獎補資金用于貧困村產業扶貧基地管護。
3.鼓勵貧困村發展綠色主導產業。支持貧困村依托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綠色標準化生產、創建農產品品牌,每個貧困村至少建立、引進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農業企業。對貧困村主導產業新獲得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產品認證的,一次性獎補貧困村和申報主體各2萬元,每個貧困村獎補1-2家帶貧主體。
(二)支持貧困戶發展自種自養產業達標項目
凡具備自種自養條件的貧困戶,每戶選擇申請一項與區域主導產業一致、有穩定銷售渠道的產業項目,每戶項目獎補資金不超過3000元。
1.特色種植業項目獎補
(1)露地蔬菜(包括瓜類等)面積2畝以上(含2畝,下同)的,一次性獎補2000元;
(2)大棚蔬菜(包括草莓、瓜類、蔬菜等)面積1畝以上的,一次性獎補2000元;
(3)新建鋼架大棚1畝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2016-2019年度已經享受大棚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2.特色養殖業項目獎補
(1)養豬3頭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
(2)養羊6只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
(3)稻漁綜合共養(含稻蝦共養)2畝以上,一次性獎補2000元;
(4)精養魚塘3畝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
(5)養殖肉(蛋)禽100羽以上的,一次性獎補2000元。
3.特色經果林業項目獎補
(1)貧困戶自購種苗種植薄殼山核桃、榛子等特色經果林2畝以上(且戶人均面積0.8 畝以上)的,一次性獎補2000元;
(2)新建葡萄、瓜蔞生產設施(含種苗)2畝以上(且戶人均面積0.8畝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
(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村(貧困戶)增收
1.主體帶動貧困村穩定增收獎補
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資產租賃、入股分紅等方式帶動貧困村集體增收達2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補經營主體5000元,每個貧困村獎補1-2家。
2.主體帶動有勞力、有資源貧困戶增收獎補
(1)就業務工獎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就業務工帶動貧困戶,年度支付單一貧困戶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每帶動一戶,對帶動主體和貧困戶一次性各獎補500元。
(2)訂單生產獎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訂單生產(不包括糧食)帶動貧困戶,年度收購單一貧困戶貨值3000元以上的,每帶動一戶,對帶動主體和貧困戶各獎補500元。
(3)土地流轉獎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帶動貧困戶,租金超過當地平均市場價格10%,且總額達到1500元以上的,每帶動一戶,對帶動主體和貧困戶一次性各獎補400元。
(4)入股分紅獎補。按照“自有要素+財政獎補”入股分紅方式,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入股分紅帶動單一貧困戶年分紅收入400元至1000元的,每帶動一戶,對帶動主體和貧困戶一次性各獎補200元;分紅收入1000元以上的,各獎補400元。
每個新型經營主體最高獎補不超過30萬元,每個貧困戶申報主體帶動項目不超過2個。
(四)繼續實施“紅草莓”產業扶貧引領工程。深化“紅草莓”產業扶貧引領工程,對貧困戶新發展草莓產業的,按特色種植業項目獎補標準執行。創新“紅草莓品牌+貧困戶”產業扶貧模式,對獲得“長豐草莓十大子品牌”稱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單一貧困戶銷售草莓5000元以上的,對帶動主體和貧困戶一次性各獎補1000元。對自主發展設施草莓生產貧困戶提供品牌化包裝物化補貼。
(五)支持行蓄洪區發展適應性產業。鼓勵莊墓鎮、羅塘鄉行蓄洪區發展適應性特色產業,對帶動貧困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蓮藕、荸薺、芡實等水生蔬菜作物生產基地面積達200畝以上的,每個基地一次性獎補生產主體10萬元。
(六)支持縣域對口幫扶消費扶貧。鼓勵本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潁上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貧困村、貧困戶對口幫扶,支持開展特色農產品訂單生產及采購活動,對采購潁上縣農產品數量10噸以上的,每噸補貼運輸費用150元。每個主體最高獎補不超過30萬元。
(七)鼓勵特色種養業扶貧基地、農業帶貧主體及自種自養貧困戶購買特色產業扶貧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