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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穩就業工作決策布署,為進一步強化政策落地,助企發展,新站高新區人事勞動局結合工作實際,整理匯總市、區兩級人社部門正在執行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小微企業新增就業補貼等高頻補貼政策十條,區內企業積極申報吧!
1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
申報對象
與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軍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申報條件
按照企業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軍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企業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
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當年的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畢業生和畢業24個月以內首次在申報單位就業并參保的高校畢業生。
申報材料
1.小微企業截圖(蓋章)
2.合肥市小微企業吸納特定群體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附件1)
3.合肥市小微企業吸納特定群體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附件2)
4.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附件3)
5.身份證以及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自主就業軍人提供退役軍·人·證、貧困勞動者提供貧困勞動者手冊
6.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
申報時間
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前5個工作日
辦理程序
通過安徽省陽光就業網向企業注冊地新站區人事勞動局提交吸納就業社保補貼申請,區人事勞動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至企業提供的銀行基本賬戶。
申報條件
區內規上工業企業老員工介紹區外求職者赴企生產一線就業的,簽訂 12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參保的人員,按照300元/人標準給予老員工獎勵,企業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進行配套,此項補貼由企業先行墊付。
申報材料
1.企業老員工帶新員工補貼申請表(附件8);
2.以老帶新人員花名冊(附件9);
3.新員工身份證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企業自行制定的以老帶新獎勵方案或制度及內部公告或宣傳圖片;
6.企業墊付獎勵資金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時間
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12月分3次集中受理單位申報材料
5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工補貼
申報對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為轄區規上工業企業提供招工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申報條件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園區規上工業企業提供招工服務,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按3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機構最多不超過30萬元/年。
申報材料
1.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工補貼申請表(附件10);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員花名冊(附件11);
3.相關保險憑證;
4.企業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勞務派遣許可證復印件。
申報時間
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12月分3次集中受理單位申報材料
6產教融合補貼
申報對象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與技能人才輸送基地開展校企合作的區內企業。
申報條件
鼓勵區內企業與技能人才輸送基地開展校企合作,給予合作企業實際發生費用的50%資金支持。
申報材料
1.關于申請產教融合補貼的報告(附件12);
2.校企合作協議;
3.校企合作班人員花名冊(附件13);
4.企業為推進校企合作支付的費用憑證。
申報時間
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12月分3次集中受理單位申報材料
7定向返崗包車補貼
申報對象
區內規上工業企業
申報條件
在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區內規上工業企業通過包車、企業間拼車等“點對點”運輸方式,租用運營車輛,接送來源地相對集中的返崗員工所產生的費用,給予全額補貼。
申報材料:
1.定向返崗包車補貼申請表(附件14);
2.返崗人員花名冊(附件15);
3.包車協議或租車協議及發·票復印件;
4.企業支付車輛租賃公司的費用轉賬憑證。
申報時間
2020年7月
8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申報對象
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制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重點企業。
申報條件
制造業企業、戰略新興產業需同時滿足:1.春節前連續生產或2月底前復工復產的企業;2.2020年前4個月平均參保人數不少于50人;3.企業2020年1—4月份裁員率不超過5.5%;4.與各級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的企業;5.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不存在惡意拖欠工資、失信等行為。
商貿流通、交通運輸企業需要同時滿足:1.2020年一季度虧損;2.2020年前4個月平均參保人數不少于50人;3.企業2020年1—4月份裁員率不超過5.5%;4.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不存在惡意拖欠工資、失信等行為。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2020年前4個月平均參保人數,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此項補貼與重點企業(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可重復享受。
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合肥市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6);
3.1-4月社保核定單;
4.與工會組織(含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5.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平臺截圖;
6.企業復工證明(僅制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需提供);
7.2020年1季度虧損證明材料(僅商貿流通、交通運輸企業需提供)。
申報時間
2020年4月20日-5月5日
9用工余缺調劑(共享員工)補貼
申報對象
向重點企業輸送員工實行余缺調劑、員工共享的輸出企業
申報條件
疫情防控期間(2月10日-5月10日),共享員工在輸入企業工作時間滿一個月以上的,按每人400元標準,給予輸出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員工輸出企業向輸入企業注冊地人社部門申請。
申報材料:
1.用工調劑(共享員工)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17);
2.用工調劑(共享員工)協議;
3.參與用工調劑(共享員工)員工花名冊(附件18);
4.參與用工調劑(共享員工)員工薪酬發放證明材料(證明員工工作時間在1個月以上)。
申報時間
共享員工工作滿1個月后,輸出單位即可申報該項補貼
10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政策
申報對象
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
申報條件
為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申報材料
1.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認定證明(附件19);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當年新招用人員花名冊(附件20)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4.企業蓋章的工資表;
5.企業上一年度資產表、損益表和上一月資產表、損益表;
6.申報期單位的社保核定單及繳費憑證。
申報時間
全年,符合條件即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