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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合肥經開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對標自診斷申報條件要求及時間
2020年合肥經開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對標自診斷申報條件要求及時間內容如下,請有意愿的企業參加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對標自診斷工作,企業診斷后可從系統導出《項目信息表》,并將該信息表于12月4日前發送至郵箱。
為進一步了解各行業、各地區智能制造發展水平與基出,引導企業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我司擬依據已發布的GB/T39116-2020 《智 能 制 造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 》 和GB/T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方法》兩項國家標準,依托"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組織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對標自診斷工作。請你單位組織本地區重點企業,本著企業自愿原則,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對標自診斷。
咨詢電話:0551-65300586;15855199550(免費咨詢)
經開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對標自診斷申報條件要求
(一)遵循自愿原則,企業登錄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診斷
(二)參與自診斷的企業應以正式投入運營的項目(車間/工廠)為依據,根據企業實際業務覆蓋范圍,選擇設計生產、物流、銷售和服務業務活動(生產業務為必選項,設計、物流、銷售和服務業務為可選項)
三)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將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成熟度對標企業自診斷情況匯總表》反饋至郵箱。
政策免費咨詢電話:15855199550(微信同號), QQ:288516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