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肥市包河區國家高企認定培育條件:
1.企業注冊、納稅在包河區范圍。
2.有效期內國家高企、科技型中小企業、省高企培育企業。
3.需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
(1)企業注冊、納稅在包河區范圍。
(2)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3)企業納稅方式為查賬征收。
(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且承諾參照國家高企標準持續加大研發投入:
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5)企業近一年有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且占同期總收入比例高于40%。
(6)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且信用行為等行為良好。
(7)企業同意安排專人負責高企申報事項,并承諾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合肥市包河區國家高企認定培育問答:187 5515 0022 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