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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免三減半”政策是指軟件企業申報雙軟認定后,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只有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才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 在我國境內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并經過認定的軟件企業。
2、 40%以上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人數的20%以上。
3、 擁有核心關鍵技術,當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營業)收入6%以上,且研發費用的60%以上發生在境內。
4、 該企業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需占企業收入總額的50%以上(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需占企業收入總額的40%以上),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5、 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擁有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6、 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提 供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文件。
7、 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
滿足以上條件的軟件企業就可以申報雙軟雙軟認定,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