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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山東省注冊的制造業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三年無環境、質量、安全違法記錄,產品能耗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安全生產水平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環保信用紅標黃標企業不得參與申報。
2.堅持專業化發展。企業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領域,從事相關業務領域的時間達到5年及以上。
3.市場份額全國領先。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前3且全省第1位。產品類別原則上按照《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8位或10位代碼,難以準確歸入的應符合行業普遍認可的慣例。
4.創新能力強。企業生產技術、工藝領先,重視研發投入,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領域技術標準。
5.質量效益高。企業產品質量精良,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領先水平。經營業績優秀,盈利能力超過行業企業的總體水平。重視并實施國際化經營戰略和品牌戰略,國內市場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6.經濟效益好。企業近三年年銷售收入4億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應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
(二)重點產品領域。
對符合制造業單項培育遴選重點領域的企業和產品,優先予以推薦。
二、復核工作根據我省對單項企業每3年組織一次評估的動態管理要求,對第一、四批省單項企業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公布的名單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條件或未提交復核申請材料的企業從名單中撤銷。對已獲得單項產品的企業不再復核產品,統一復核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