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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刻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發票專用章(可選)。
依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各類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凡手續完備、證件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內辦理完畢:
(1)名稱預先登記,3個工作日;
(2)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注銷登記,15個工作日。
登記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由申請人委托的有關證明;
(2)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3)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