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時使用彩色好還是黑色好?
我們在提交注冊商標時如果是黑色或者不商標顏色注冊的話,在使用過程中不受顏色限制,但是如果注冊了顏色,那使用時只能使用注冊商標所用的顏色。
依照《商標法》的規定,在使用注冊商標時不能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包括不能改變注冊商標顏色。
所以說如果申請注冊了彩色商標,在實際使用中就必須采用與注冊相同的顏色或顏色組合,否則可能隨時遭到商標撤銷的處理,得不償失。
那這么說來,是不是注冊黑白商標或不顏色的彩色商標就是的呢?并不是這樣的,實際上在商標界,因為黑白商標或不顏色的彩色商標注冊難、記憶難、不夠突出,彩色商標因此成了更好的選擇。特別像是涂料、彩色畫筆等通過彩色商標的展現更能符合產品特性,并形成品牌效應。
而那些在公眾心中已有一定影響力,比如麥當勞的黃色M,它的顏色或者顏色組合已經成為標識特性,構成了商標的顯著性元素。
甚至對于設計過于簡單的商標,如果以黑白形式申請注冊“缺乏顯著性”很可能會被駁回,這時候,以彩色形式申請可以增加商標注冊的成功機率。
當然也不是說黑白商標或不顏色的彩色商標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其實它們使用自由度更高,更適合絕大多數商標。
老話說適合自己的就是的,不論是以品牌核心設計理念為根據,還是以市場推廣便捷度為出發點,只要是適合自己品牌的發展道路,哪一種選擇都是合理的,如果您需要注冊商標或者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服務可以隨時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