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經營許可證資質的辦理要求,就可以同時滿足普通拍賣資質了。
1. 注冊資金需要繳納1000萬元,需要實繳,并出示實繳驗資證明;
2. 需要有實際經營場所,且需要是商業用地;
3. 經營場所需要具備保護文物和消防的基本設施,個別地區需要提供經營場所單獨的消防驗收報告;
4. 需要用到拍賣師和五名文博專家,拍賣師需要有三年9場次的拍賣紀錄;文博專家需要提供退休證、職稱證和原單位的扣章說明等證明;
5. 普通拍賣的注冊資金只需要200萬即可,且不需要實繳,但是為了避免以后升級文物拍賣,建議注冊資金也申請1000萬;
6. 普通拍賣資質只需要拍賣師即可,不需要文博專家;
7. 現在可以新注冊普通拍賣資質和文物拍賣資質,也有現成帶有資質的拍賣企業轉讓資源。包括其他文物類的資質,文物商店、文物鑒定、文物銷售、文物經營許可證等資源均可新注冊和轉讓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