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的許可證。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規定取得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要瞞著的條件:
1> 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3> 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4> 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5> 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6> 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7> 最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違法行為;
8>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