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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權轉讓時間是有限制的嗎?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收到《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就可以使用了。所以,總的來說,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