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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許可證年檢要求
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對跨地區IDC許可證經營者在當地開展電信業務的有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有關檢查結果。
IDC許可證年檢材料
IDC許可證發證機關對IDC經營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IDC許可證經營者應當在報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原發證機關報送下列IDC許可證年檢材料:
(一)本年度的IDC許可證業務經營情況;網絡建設、業務發展、人員及機構變動情況;服務質量情況;執行國家和電信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情況等。
(二)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發證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