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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8、葡萄酒質量檢驗檢疫報告:(企業需將所對應的進口紅酒樣酒由國家商檢總局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以上資料齊備后,通過當地商檢局上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準,發放“中文注冊商標批準書”,一款酒對應一個商標。如果一款酒再申請一個商標,葡萄酒的中文名稱不得相同。而如果申報的中文名稱已有重復的,需要另外起名。
紅酒報關手續
商檢手續
報檢時需提供產地證、衛生證書、合、發、箱、提等單證進口還需提供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5份)、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各5份)(注名產地)、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必要時向施檢部門提供檢驗報告、衛生證明文件以及貨物特殊申明證明文件,接受檢驗檢疫并辦理標簽審核。預包裝飲料酒中文標簽樣張需按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要求自行制作。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報關手續
收貨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外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中英文標簽,箱、發、合、提、通關單、付匯證明、提貨單、原產地證、衛生證書、灌裝日期等。
紅酒清關時間
進口商和出口商備案:3個工作日
中文標簽備案:5-7個工作日
報檢:3個工作日
報關:5個工作日
化驗: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