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申請文物商店審批代辦時間要求
北京新成立的文物商店轉讓及收購一覽
如何設立一家文物商店新辦理流程細則
新申請注冊文物商店具體條件及辦理方式
對于很多文物愛好者來說文物商店是一個很不錯的鑒賞文物的場所,很多地方設立文物商店不僅能夠吸引外來游客增加當地收益,還能給大家了解文物背后的歷史以及價值所在,在朝陽設立文物商店審批受理條件有哪些呢? 下面華律網小編帶大家了解。
一、朝陽設立文物商店審批受理條件有哪些,設立文物商店,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2)有5名以上取得中級以上文物博物技術職務的人員;
(3)有保管文物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
二、設立文物商店審批設定依據
《共和國文物保》(1982年11月19日*五屆全國令*11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五十三條:文物商店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
門批準設立,依法進行管理。
《共和國文物保實施條例》(2003年5月18日令*377號,2016年2月6日予以)*四十條:設立文物商店,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
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
的,發給批準文件;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三、文物商店的審批要求:
(1)文物商店為后置審批,先辦理營業執照,行業要求為文物商店或文物銷售。
(2)注冊資金要求200萬起,并且實繳,出具報告。
(3)5名文博專家
(4)文物商店和文物拍賣不能一起辦理,二者只能辦理一個
(5)實際核查的,好是自己的,需要實際核查
四、辦理文物商店需提供的材料:
(1)請示性文件
(2)企業可行性報告
(3)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企業組織章程
(5)資金報告,需達到200萬以上
(6)文博人員相關材料
(7)保管文物場所相關材料(房屋產權或租賃)
備注:一個半月時間可辦理完畢,我公司代辦文物商店與文物拍賣與新公司的注冊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