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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人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于下一代的關懷更加迫切,從嬰兒剛出生起,就選擇月嫂照顧服務,對于自己孩子的未來成長,傾注了高投入。
然而,近日,西安市民田女士,每個月花費1.9萬元請的月嫂,多次粗暴對待孩子的事件,卻令人揪心
一周時間內,月嫂20多次威脅打罵孩子,兩個月大嬰兒受傷,原因竟是花一萬九千元請的月嫂做了這種事……
月嫂服務質量該如何規范?
一起來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簡介
消費者錢女士投訴,去年8月其通過朋友介紹,在微信上與家政服務公司協商,訂購了一年育嫂服務。
令其沒想到的是,第一個阿姨做了5個月就走了,之后又安排了一個阿姨,做了10天又走了,期間也沒有好好帶孩子。
圖片源于網絡
消費者和家政服務公司溝通過程中,商家態度惡劣,并阻撓消費者尋找新中介,現在消費者徹底聯系不上了商家,訴求是希望商家能退還2500元。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后,長寧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及時與家政服務公司聯系,然而,無論使用何種方式,家政服務公司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通過消費者提供的家政服務公司名稱,在市場監管局網站查找公司注冊信息,發現該公司已經注銷。
再到公司注冊地址上門查看情況,房間已經空關,已沒有公司人員辦公,無法與公司協調,只能把實際情況告知消費者,終止調解。
案例評析
在本案中,消費者聽朋友介紹這家家政服務公司介紹的月嫂比較好,通過微信聊方式與公司溝通后簽訂合同。
第一個月嫂做了5個月家中有事不做了,第二個月嫂工作能力沒有得到消費者認可又走了。消費者再請家政服務公司介紹月嫂,沒有得到及時反饋,消費者于是提出解約退還部分中介費的要求,準備重新尋找新的家政服務公司服務。
由于雙方只在微信聊天中協商,從未當面溝通,消費者通過朋友與家政服務公司交涉也沒有得到解決,家政服務公司注冊狀態又早已注銷,無法有效解決。
圖片源于網絡
長寧區消保委提示,像訂購月嫂這種費用較高的服務,消費者應該自己或者委托家人到家政服務公司上門簽訂合同,一方面可以查看家政服務公司有沒有相應的資質、合適的辦公場所,防止遇到皮包公司,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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