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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
(三)國家對產品有行政許可要求的,應獲得相應許可;
(四)具備再制造產品批量生產能力,采用的再制造技術、工藝先進適用、成熟可靠;
(五)產品質量達到或超過原型新品,且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節能、環保等強制性標準要求。
合肥市再制造產品認定申報材料:
(一)再制造產品認定申報表;
(二)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依法應取得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四)執行的產品標準;
(五)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和(或)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六)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及再制造技術說明;
(七)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八)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合肥市再制造產品認定審核標準:
(一)認定機構收到申報材料10個工作日內,應完成文件審查,并編制文件審查報告。
(二)文件審查合格后20個工作日內,認定機構應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評審;
專家組應在現場評審結束10個工作日內,向認定機構提交現場評審報告,并對現場評審結論負責。
合肥市再制造產品認定政策咨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