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蘇州市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流程和條件認定指南:
一、企業自行對照《江蘇省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目 錄(2018年本)》,認為擬建項目屬于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 類別的,在項目審批、備案前將項目生產工藝、生產產品、污染 物排放及自行認定情況等材料報送至項目所在地政府(辦事處、 管委會)申請認定。
二、 項目所在地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收到企業申請,經 審核同意后以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名義向區聯合審查組辦公 室(區工信局)申請認定,并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
三、 區聯合審查組收到認定申請和材料后,原則上每月定期 組織專1家開展項目認定工作,區發1改1委、區工信局、相城生態環 境局、認定項目領域專1家、企業所在板塊以及企業召開認定工作 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
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熱線:187 5515 0022
四、 對于需省生態環境廳、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的建設項目, 由區級部門將認定情況上報至市級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