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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軟件企業認定標準
(1)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4)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數占比40%以上,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從事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6)具有軟件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7)軟件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年軟件收入6%以上;
(8)年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50%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40%以上;
(9)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遵紀守法。
一、軟件產品登記
1、取得本企業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的證明材料。指軟件產品登記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或專利證等;
2、由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企業如若申請過軟件著作權則可以進行產品登記,原則上說只要公司有研發產品即可申請。
企業申請雙軟認證的好處如下:
1、作為稅收減免的重要依據
2、作為法律重點保護的依據
3、作為技術出資入股
4、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5、企業破產后的有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