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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對首1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者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根據指標得分情況,省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規模以下首1次達到規模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
合肥市:
對于首1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于當年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及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
以上內容僅供企業參考,請以當地最新政策公告為準!
安徽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熱線:187 5515 0022
合肥市高新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