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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好處補助及認定流程、材料分享: 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咨詢熱線:187 5515 0022
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家高企工作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1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1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1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9.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1務師職1業1資1格1證1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系統”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好處補助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10%,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
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稅前加計扣除比例越高,稅前扣除就越高,繳稅就越少)。
政企采購優先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
申辦瞪羚企業、政府專項資金必備的前提資質。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8%的部分,準許稅前扣除。
銀行收緊貸款政策時。
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
1.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2.2018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3.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