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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確認受理時間:企業自愿申請,常年受理,階段性辦理。
安徽省新型墻體產品確認的工作程序。安徽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政策免費咨詢:187 5515 0022
(一)申請產品確認的生產企業向所在地縣(市、區)、市級主管部門申請,并從網上填報所需材料(外省企業直接向省墻改辦申請);
(二)當地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后,由市(直管縣)級主管部門依據申報條件組織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審查、核驗,通過后報省墻改辦;省墻改辦每單月中旬末前完成材料審核,報省經信廳;
(三)省經信廳對材料審核通過、擬確認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在省經信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材料審核不通過的,5個工作日內告知企業所在市(直管縣)主管部門;
公示無異議的,省經信廳審定后,在5個工作日內發放《證1書》并向社會公布;
公示有異議的,省經信廳在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報市(直管縣)主管部門和申報企業,組織人員在20個工作日內對公示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反饋處理意見;
(四)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待整改合格后,可網上補充申報材料;市(直管縣)主管部門或省墻改辦在收到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
(五)申請產品確認的企業對初審、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上一級墻體材料主管部門提出復審申請,上一級墻體材料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復審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