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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申報條件:
1.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工業企業以及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與我市重點培育的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軟件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研發設計、倉儲物流等)。其中,制造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以上,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500萬以上。
2.我市重點培育的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骨干企業,在技術、市場、質量、效益等方面處于省內或者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具備先進性和示范性。
3.企業主業突出,堅持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領域內位居省內或者國內前列,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50%以上。
4.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1項以上。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