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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蕪湖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項目申報條件標準:蕪湖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獎補政策咨詢:187 5515 0022
1.團隊帶頭人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并取得國際知名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中央級科研院所、省級以上各類研發平臺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或在跨國公司、國內外知名企業和機構、行業龍頭企業擔任高級職務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產業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企業經營管理能力。
2.科技團隊成員應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豐富的管理經驗,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一般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中層及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經驗。團隊成員間知識技能結構合理,擁有項目合作經歷或與創業項目關聯度較大。無不良信用記錄。
3.已與縣市區、開發區簽訂團隊項目框架協議。
4.科技團隊創辦公司為2018年7月1日以后在蕪湖注冊成立(含變更),企業運行正常、成長性好。
5.市,縣市區、開發區扶持資金入股后,科技團隊持股不能少于公司總股本20%,其中現金出資不少于公司總股本的10%。
6.科技團隊攜帶的科技成果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所有權歸團隊個人所有或科技成果所有權人承諾轉讓給團隊個人。在簽訂股權增資協議后的12個月內,知識產權作為團隊出資注入新注冊公司。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自扶持資金首筆款項撥付之日起18個月內轉化為產品并形成銷售收入。
7.同一團隊帶頭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
8.其他未盡事宜按《蕪湖市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