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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從2005年起,出臺了“2005年高空作業法規”,該規范是影響使用鋁合金腳手架規范完成工作的法規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墜落風險可能導致嚴重傷害時,該立法適用于所有高空作業。
《2005 年高空作業條例》涵蓋的主要方面是:
有能力的工人:雇主需要確保所有在鋁合金腳手架工地上工作的人都接受過適當的培訓,如果沒有,則由接受過培訓的人員直接監督。
2.持續評估風險:雖然項目經理可能會在工作開始時概述風險,但重要的是持續評估這些風險以防止任何傷害。
3.鋁合金腳手架作業高度:只有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才應使用高空作業。從地面做盡可能多的工作是當務之急。
4.脆弱表面的管理:并非所有的鋁合金腳手架規范工作都是一樣的,這意味著在脆弱表面附近或在脆弱表面上工作時應適當小心和注意。
5設備的檢查和維護:高空鋁合金腳手架設備需要在項目開始時以及整個過程中進行檢查。
遵循“層級控制” :所有高空作業都應有組織和適當計劃。雇主有責任確保所有工作都由合適的人妥善計劃、監督和執行。
隨著鋁合金腳手架在建筑工程行業中的普及應用,越來越多的工程承包商開始青睞于使用鋁合金腳手架帶來的施工效率,不僅大大縮短了工程施工期限,更重要的是工人們的安全有了進一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