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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申報2021年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1.建設主體:在寧已建有市級工程中心,具有獨立法人主體的高新技術企業。
2.場地:有專門的研發場所,滿足研發的需要,研發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3.人員:有一支與主導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企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與20人。
4.研發投入:擁有一定規模(年銷售額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申報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2%。
5.裝備:有研發所需的儀器設備。
6.研發業務能力:有一定的創新能力,上年度與中心研究方向相關的發明專利申請須1項以上,承擔過市級以上科技計劃任務。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免費問答:187 5515 0022
7.申報企業需提供2020年“南京市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制度”中企業研發項目情況、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號:107-1、107-2表)或高新技術企業火炬統計年報(GQ-004、GQ-005)。
備注:按照省科技廳要求,本年度江北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江寧開發區各自組織轄區內企業申報;符合省級工程中心建設條件的外資企業不限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