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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內容,包含三項產品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
(1)新技術是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取得相關知識產權,具備較強交易、轉化潛力和廣闊市場前景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產品。
(3)新模式是指對企業經營的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高效并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報獎勵補助:實際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項目,按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高200萬元補助;實際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按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高500萬元補助。特別重大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政策問答:187 5515 0022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報條件:
(一)申請單位必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注冊地、主要辦公場所和科研場所均在合肥市,具備提供示范應用場景建設的技術能力。
(二)申請備案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必須有明確規劃在肥開展下一步示范應用場景建設。
(三)申請備案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應圍繞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量子及中子、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節能環保、智能家電、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裝備及新材料、網絡與信息安全等本市重點發展產業領域。
(四)新技術應當具備自主知識產權,具有交易、轉化潛力和廣闊市場前景。新產品要求技術指標領先、生產技術成熟、質量可靠,符合國家、省、市對產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產量達到一定規模,具備較好的經濟效益。新模式要求具有明確的市場需求、盈利模式和可推廣性,具備一定的模仿門檻。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請材料:
1.《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請書》;
2.《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初步計劃書》;
3.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4.國家和省及本市對產品生產、銷售有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產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5. 市場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從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敘述。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1書、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文件及專1家論證意見、銷售合同(發1票)、企業標準文本、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查新報告或相關證1書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