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885年,與戴勒姆同在一家工廠的工程師卡爾·弗里特立奇·本茨(奔馳品牌創立者)將汽油發動機驅動的三輪機動車,這臺車也真正具備了現代汽車的一些基本特征:火花點火、水冷循環、燃油供給系統。彈簧懸架、轉向驅動設備、剎車制動等等,并于1886年申請了專利,同年11月獲得了德意志專利權,專利號37435a。
其實在1885年,還有很多人與本茨一樣,幾乎是同時完成了裝有內燃機的汽車發明,包括戴姆勒在內,還有英國人巴特勒、意大利人貝爾納、俄國人普奇洛夫和弗羅波夫。
但人們普遍公認的本茨和戴勒姆是以內燃機為動力的現代汽車發者,并尊稱為現代汽車之,而1886這一年,就成為了汽車工業史的元年。
1897年,一臺柴油機問世,德國人魯道夫·迪賽爾的這項偉大發明,使汽油不再是唯的高功率燃料,也讓柴油找到了用武之地,而且相較于柴油,它能提供的動力更大,污染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