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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1/ BMD1型防爆電動葫蘆產品說明
5. 起重量限制保護功能。
一. CD1、MD1型電動葫蘆的使用范圍
CD1、MD1型電動葫蘆常配套安裝在單梁橋式起重機上,或單獨安裝在架空工字鋼上,作為吊運重物的起重設備,亦可稍經改造直接安裝在固定架上,作為重物的起吊設備.
本公司生產的0.5、1、2、3、5、8、10、12.5、16、20噸十種重量的電動葫蘆,葫蘆按起升高度又分為6米、9米、12米三種標準葫蘆和18米、24米、30米三種超高型葫蘆。所有電動葫蘆均按中級工作制度設計。
以上兩種型號又有以下類型:
A式:固定式沒有運行機構,有上下左右四種不同方向的固定方式。
D式:裝有電動運行小車,使用與工字鋼軌或單梁起重機配套使用。
二. 構造特征
特點:
1.結構有減速器、運行機構、卷筒裝置、吊鉤裝置、聯軸器、慢速驅動裝置(僅MD1型有)、軟纜電流引入器、限位器、電動機九個主要部件組成。在使用和維護中非常便利,能縮短產品檢修周期。
2.采用錐形制動電動機。
3.起升速度有常速(CD1型)和常、慢速兩種速度(MD1型),由控制按鈕控制操
作。
4.采用標準模數斜齒輪減速器,便于維修裝配。
①減速器
電動葫蘆減速器采用斜齒輪三級減速,齒輪及齒輪軸均采用40Cr或20CrMnTi
鋼鍛制加工,并經熱處理,全部用滾動軸承支撐,箱殼用鑄鐵制造,裝配嚴密,防塵可靠。
②運行機構
電動葫蘆的運行機構為電動小車式。減速齒輪為40Cr鍛制,并經調制處理,裝于
封閉的減速箱內,全部采用滾動軸承支撐,墻板用鋼板制造,保證運轉靈活,使用方便,壽命長。根據起升高度的不同,結構形式也有不同。
運行機構所使用的工字鋼軌道應按GB/T706-1988標準選擇,起升高度18米以上
加平衡梁小車,8t、10t、16t、20t起升高度6m-30m,采用電動小車2臺。
③卷筒裝置
卷筒采用鑄鐵或無縫鋼管制成,采用花鍵與減速器鏈接,另一端用滾動軸承支撐在
錐形電動機前端伸出部位。卷筒外殼用鋼板制成。
④吊鉤裝置
吊鉤采用20鋼模鍛制成,并用推力球軸承通過吊鉤橫梁與外殼相連接,是吊鉤運
轉自如。吊鉤裝置為單滑輪式,滑輪由鑄鐵或鑄鋼制成。8t、10t、16t、20t吊鉤裝置為雙滑輪式。
⑤聯軸器
電動機的力矩,通過爪型彈性聯軸器傳遞到減速器,該聯軸器能吸收附和沖擊獲得
平穩的起動。
⑥慢速驅動裝置
慢速驅動裝置由驅動箱體、箱蓋、小電機組成,小電機通過慢速驅動裝置帶動主電機工作。其速比為10:1。
⑦電流引入器
由于電動葫蘆與電動單梁起重機配套使用,故用軟纜引線將電流引入開關箱內,不裝滑塊式電流引入器。
⑧限位器
為防止因吊鉤上升下降超過極限位置而造成故障,葫蘆上裝有限位器,吊吊鉤達到極限位置時,由于卷筒裝置上導繩器帶動限位器動作,從而自動切斷電源是葫蘆停止運轉。
⑨電動機
起升電動機采用較大起動力矩的錐形制電機,以適應產品斷續工作中頻繁的直接起動,最大轉矩為額定力矩的2.4~3倍。
一、本公司所生產的產品保質期為12個月。
二、在保質期內如有質量問題,本公司均按規定實行“三包”服務。
三、在接到用戶關于產品質量問題通知后,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處理解決問題。
四、根據用戶要求,無償地提供技術咨詢,指導設備調試和與產品有關的問題。
五、售后服務人員保證做到認真、周到、徹底處理好有關質量問題,使用戶購機放心,用機安心。
六、屬本公司產品質量問題的產品,一切費用有公司承擔,因用戶使用不當所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本公司酌情收費,保證用戶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