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發〔2018〕376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建筑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令第397號)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含鐵路、交通、水利、電力等相關專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辦理工作,有效加強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自覺性和嚴肅性,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決定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業未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提交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對該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注銷。企業需按照首次申請重新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業務過程中,應對本單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審查申請材料時發現企業存在弄虛作假或隱瞞實際情況的行為,將停止受理該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業務一年。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及時辦理延期手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未延續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立即停止所有在施工程施工活動,待重新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恢復施工。
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在開展安全監督檢查時,應加強對總承包及專業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的核查。對安全生產許可證超過有效期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令第397號)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定期向社會公示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注銷的建筑施工企業名單。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聯系方式:18610559632 010-8646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