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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范》要求,設置清潔區和污染區,清潔區和污染區設置全封閉式實質性的完全隔離屏障,使用后的織物只能通過衛生隔離式洗滌設備進入污染區。在污染區進行收集、分揀、洗滌和消毒,在清潔區進行烘干、熨燙、折疊、儲存和發放。(1)功能房間。常用的功能房間包括辦公室、更衣室、淋浴室、衛生間和周轉庫房等。①應在污染區和清潔區入口處設置工作人員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起到緩沖作用;②辦公用房宜設在清潔區和污染區以外的區域,且可通向清潔區和污染區,方便日常辦公;③在污染區靠近洗衣機的位置應設置化料庫,使投料距離最短,減少建造成本;④為防止感染織物對工作人員和其他織物的污染,提高感染織物洗滌效率,可在污染區單獨設置一間重污染洗滌間;⑤《醫院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范》規定新生兒和嬰兒的感染織物必須單機單洗,因此可在重污染洗滌間設置至少2臺小載重的感染織物洗衣機和2個以上消毒浸泡池,消毒浸泡池主要針對不耐熱的感染織物進行先消毒;⑥應在清潔區設置周轉庫房。(2)輔助用房。包括空壓機房、空調機房、新風機房、排煙機房和排風機房。①洗衣房結構布置宜采用框架結構,因洗衣房內部大型設備較多,工作流程較為固定,該結構更方便內部設備的靈活布置;②除清潔污染區域內的功能用房外,其他工作環節區域,宜按工作流程分區設置,且清潔和污染各區域內部不宜設置隔斷墻,因各區域的織物傳遞均需通過洗衣推車進行運送,隔斷的減少為洗衣推車的停放提供了更大的使用空間;③有條件的醫院可引進全套的自動化設備,不僅可以減少人工,也可提高工作效率,是未來洗衣房建設的發展方向。
衛生行業標準WS/T 508-2016《醫院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范》已于2017年6月1日實施,其中明確了醫用織物洗滌場所(包括醫院洗衣房和社會化洗滌服務機構)的建筑布局要求。對照該標準建筑布局的要求,目前由于諸多原因我國多數醫用織物洗滌場所存在較大差距,需進行新建、改建或擴建。
醫院洗衣房①整體要求:洗衣房建筑面積和硬件設施均應與醫院的規模、性質、任務相適應,并兼顧未來發展規劃的需要。②功能要求:設有兩區(污染區和清潔區)、兩車(污車即回收車、潔車即下送車)、三通道(工作人員通道、織物接收與發放通道)。污染區內應設有醫用織物接收與分揀間、洗滌消毒間、污車存放處和更衣(緩沖)間等;清潔區內應設置烘干間,熨燙、修補、折疊間,儲存與發放間、潔車存放處及更衣(緩沖)間等。③管理要求:分別設有人流、物流通道;物流應由污到潔,不交叉、不逆行。
社會化洗滌服務機構①整體要求:建筑面積與硬件設施應與社會化服務的規模、性質、任務相適應,并兼顧未來發展規劃的需要。②功能要求:除滿足兩區、三通道要求外,污染區內應至少設置醫用織物接收(分揀)間、洗滌(消毒)間、回收使用后織物的車輛存放間、更衣(緩沖)間等;清潔區內應至少設置烘干間、熨燙與折疊間、修補間、儲存/發放間、運送清潔織物的車輛存放間、更衣(緩沖)間及質檢室等。同時,有條件的可增設感染性織物專用回收通道和獨立的隔離洗滌/消毒間。③管理要求:滿足人流、物流通道分開設置,并物流由污到潔及其不交叉、不逆行的原則。
醫用織物洗滌涉及主要設備包括清洗、烘干、消毒與滅菌、熨燙和儲存等。洗滌和烘干設備應選用經檢測合格、有加熱功能的專用洗滌和烘干設備。針對感染性織物洗滌宜選擇衛生隔離式洗滌烘干設備。社會化洗滌服務機構宜裝備隧道式洗滌機組。消毒與滅菌裝置應符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