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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污泥脫水的調試,其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依照現有條件,尋找到污泥、設備和絮凝劑三者之間最佳的運行組合參數,三者之間單純依賴于某一方或忽視其它方都會使運行出現問題。控制好這些運行工況參數長期穩定運行,并在現場出現了變情況下及時進行科學有效的調整,使其仍然滿足完美配合,實現最低絮凝劑消耗情況下,最佳的污泥處理效果和最大的處理效率,從而實現最低的運行費用,滿足最佳技術經濟要求。污泥性質和濃度發生變的絮凝劑調整
A、最大可處理干固體負荷,即每小時處理的最大不揮發固體固體重量,以KGDS(干固體)/h表示; B、最大可處理水力負荷,即進入設備的污泥流量,以m3/h表示,它與進泥濃度(固含量)的乘積即為干固體負荷。 在正常污泥濃度情況下,應最大處理干固體負荷在設備廠商標定的設備理論負荷的70%-90%為好,要避免設備利用率過低,同時避免設備長期在高負荷下運轉而造成設備損耗加快,維護周期縮短。在設備負荷過大的情況下,無論如何增加絮凝劑用量,也不會使處理效果好轉,表現為泥餅干度不理想,上清液攜帶固體偏高、回收率下降,由于上清液攜帶的泥沙溢流造成設備磨損,動平衡破壞、震動加劇。有些時候,由于污泥濃度增加,造成按照原流量進泥時,實際進泥負荷超過了該設備的可接納負荷指標使處理效果下降。這時要及時逐漸降低進泥頻率,觀察效果,待效果穩定后,繼續嘗試絮凝劑流量控制到最經濟投加量。反之,當污泥濃度降低了,要逐漸增加進泥流量,同期配合加藥泵流量調整。若進泥濃度過低,雖然設備的干固體負荷不高,但水力負荷卻很大,進入的低濃度污泥由于在高水力負荷下,設備不能形成有效的、厚度均勻的泥環層,沉降的固體會被大量的上清液攜帶溢流,從而直接影響了處理效果和處理效率。故對于低濃度的污泥,如二沉池未濃縮污泥最好經過濃縮處理(如濃縮機濃縮后處理),或者與高濃度污泥(如一沉池污泥)混合后進行脫水處理。要避免由于進泥負荷過大而導致扭矩過大造成離心機過載,就要適當降低進泥泵頻率,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進泥濃度增加,卻仍然以原進泥流量操作的狀況。
離心脫水機的正常工作油壓應保持在0.1MPa左右,當油壓低于0.05Mpa或高于0.2Mpa時,應停機檢查;每隔半年更換一次潤滑油;齒輪箱內離心脫水機 傳動部分 12.1.1.1 運轉無震動,無異響,轉子轉動靈活。 12.1.1.2 刮刀與篩籃的間隙應符合工藝要求,最大間隙不超過3mm,刀片立面磨損不超過3mm。 12.1.1.3 篩縫符合工藝要求,無破洞和斷裂,最大磨損超過原規格80%的篩面不大于總面積的20%。 12.1.2 潤滑系統完整齊全,不漏油。油量適宜,油質符合設計要求,油溫升不超過50℃。油泵工作正常,運轉時指示壓力不低于0.11MPa,回油壓力不低于0.025MPa。 12.1.3 儀表完整齊全,指示準確,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12.1.4 防震橡膠彈簧不老,不失效。 12.1.5 機體零部件齊全,螺栓緊固無松動。 12.2 振動卸料離心脫水機 12.2.1 運轉平穩,不歪扭,無異響。 12.2.2 振幅適宜,兩側振幅指示器所示振幅應一致。 12.2.3 篩籃無破洞,無斷裂,篩縫應符合選煤工藝要求,磨損超過原規格50%的篩面不大于總面積的20%。 12.2.4 彈簧板長短一致,不變形,無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