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注冊滿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復(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
(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制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zd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六)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須達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