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權轉讓需準備的材料
《專利權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填寫《專利權轉讓合同》。
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指: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