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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主要針對醫療洗滌管理和醫療洗滌技術兩方面提出了要求,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醫用織物分類、運送與儲存操作要求、洗滌消毒的原則與方法、清潔織物衛生質量要求等。
2018年6月11日《關于印發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等三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時明確了設置消毒供應中心的標準,尤其對硬器械、軟器械、內鏡中心的面積設定了下限,分別為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800平方米,即建設一家較全面的第三方消毒中心,總面積在6000平方米左右。
其中和醫用紡織品直接相關的變化,便是軟器械概念的推出。軟器械是指手術衣、手術蓋單等可阻水、阻菌、透氣,可穿戴、可折疊的,具有雙向防護功能的,符合手術器械分類目錄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醫用紡織品。這類醫用紡織品的清洗、消毒、干燥、檢查、折疊、包裝、滅菌、儲存、發放應在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完成。
第三方消毒供應中心的建設運營主要依據2016年國家衛計委發布的《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1-3部分》(簡稱WS310.1/2/3-2016)執行,2018年6月11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印發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等三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
第三方消毒供應中心應當按照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在2019年6月1日前按照《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和《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試行)》兩個文件的規定,完成對消毒中心基礎設施、消毒設備、人員配置等各個方面的調整,并且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該通知的發布意味著第三方消毒供應中心,將徹底告別不太規范的時代,進入規范化的運作軌道。
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兩個試行文件對第三方消毒供應中心的建設運營提出了新要求,在科室設置、人員配置、基礎設施、功能區規劃、設備配置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基礎設施方面,規定了消毒滅菌流水線、凈水處理流水線、配送物流流水線等業務場地的建筑面積,從場地方面保證相關業務能夠正常開展。
移動式醫用織物洗滌消毒中心功能區規劃方面,包括主要功能區、輔助功能區和管理區三大部分。其中,主要功能區是消毒供應中心的組成核心,涉及消毒物品的去污、檢查、折疊、包裝、滅菌、存放及配送等操作流程,它規劃的科學性和完備性直接影響消毒供應服務的能力和效率,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