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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類的辦理的條件要求和材料
(1)批發類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圖書經營許可證)受理條件:
①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方米,從事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②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③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批發類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圖書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①《山東省聊城市新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申請表》
②注冊資本數額、來源及性質證明
③擬設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④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情況的證明材料
⑤聊城注冊公司營業執照或者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⑥申請行政審批委托書
⑦代理人身份證明
⑧經營場所情況或場地使用證明(租賃合同)
⑨企業章程
聊城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類辦理要求和所需材料
(1)零售類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圖書經營許可證)受理條件:
①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②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③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2)零售類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圖書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①聊城注冊公司營業執照或者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②申請行政審批委托書
③出版物零售企業申請表
④擬設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⑤經營場所情況或場地使用證明(租賃合同)
⑥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