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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家國際旅行社,在北京成立的,成立至今已多年,有出境旅游業務資質,并且滿足取出一半質保金的條件,而且有客運銷售資質。
旅行社成立之后,需要辦旅游業務經營資質,開始的時候只能辦國內旅游資質,如果經營兩年內,沒有因侵害游客權益而遭受行政處罰的,可以申請開展出境旅游業務。出境資質滿三年,無違規無處罰,可以申請取出一半質保金,具體介紹如下:
國內社(國內旅游資質滿兩年)→出境社(出境資質滿三年)→取一半質保金
我們可以注冊旅行社辦旅游資質 -138
我們手里有一家出境社資質轉讓 -1014
質保金減半并且有客運銷售資質 -3545
出境社需要存入140萬的質保金,而我的這個旅行社已經滿足取出一半質保金的條件,70萬是一筆不小是數目,能減少資金周轉壓力,絕對的優勢。
北京出境社轉讓,能取一半質保金的旅行社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