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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級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認定
一、事項名稱
市級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認定
二、辦理依據
《聊城市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 發中心認定管理辦法》 第三條:“市中小企業局負責研發中心的認定、管理與考評工作。”第六條:“申報及認定程序:(一)各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負責組織轄區內中小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四) 研發中心的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具體時間按照當年申報通知要求進行。”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聊城市中小企業局
四、辦理條件
申報企業應具備第五項認定條件和前四項認定條件中的一項:
1.產品在生產制造、提高質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專有、獨特的技術。其專有技術表現為產品在同類同型號產品市場上的占有率,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份額須達到前三名、質量最好、壽命最長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認定為專有技術。
2.企業獲得國家專利局受理并授權的實用、發明專利技術每年達到3件,前三年已累計達到9件(其中發明專利超過3項)、且專利技術已在產品中應用。
3.生產技術是省內同行業內獨有、獨創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包括引進后消化吸收的技術)。
4.研發中心在企業為獨立或單設,具有必要的研發設施和專業的技術研發隊伍,研發成果已通過市級以上科技部門鑒定并轉化為生產。
5.申報的企業必須是按國家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型企業的公司法人企業,在我市登記注冊。
五、申請材料
1.研發中心申請表;
2.企業基本情況(包括所有制性質、職工人數、資產、銷售收入、利潤、主導產品及市場占有率等);
3.研發中心運行情況(包括組織運行機制、基礎研發條件、創新團隊建設、主要創新成果、經濟效益及發展規劃目標等);
4.相關證書、文件復印件。包括專利證書、認證證書、技術鑒定證書、產品獲獎證書等。
5.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六、基本流程
1.聊城市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市中小企業局公開發布申報通知,企業向所在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2.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作為推薦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企業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出具意見,按通知要求將申請材料報送聊城市中小企業局。
3.市中小企業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意見確定擬認定名單,在市中小企業局網站上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市中小企業局在接受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發文,在中國中小企業山東聊城網上公布結果。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本認定事項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受理時限:90個工作日。
九、辦理時間
1.國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 聊城市中小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市中小企業局公開發布申報通知,企業向所在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